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内部举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单元人才引进渠道,实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人力成本,特拟定内部举荐奖励轨制。
1.合用规模:本单元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3.1人事科负责内部举荐的统筹打点工作;
3.2财政科负责内部举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3.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要求:
4.1内部举荐费奖励尺度:
职级分类 内部举荐费奖励尺度(元)
高级职称手艺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手艺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手艺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内部举荐费发放时刻:被荐人员经由过程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出。
4.3内部举荐流程:
4.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举荐人选给人事科。
4.3.2.1手艺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路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经由过程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经由过程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率领和正院长,二次面试经由过程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经由过程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及第人选。
4.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路进行面试,面试经由过程后再试工两周,试工经由过程往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及第人选。
4.3.3内部员工举荐人才,经由过程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举荐奖励尺度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举荐人。
4.4内部举荐奖励的划定:内部员工举荐人选,必需遵守以下原则:
4.4.1被举荐人员为举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被举荐人员与举荐酬报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被举荐人员与举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被举荐人员的根基前提纲合适本单元对人员招聘的根基要求(搜罗学历、经验、手艺等要求);
4.4.5被举荐人员所供给的小我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被举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糊口自理能力;
4.4.7被举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实。
4.5内部举荐奖励费用的打点:由人事科、财政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举荐奖励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