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
机关驾驶员及车辆打点法子
第一条 为增强我局驾驶员及车辆的打点,合理使用车辆,充实阐扬车辆的效能,更好的为全局的工作处事,知足工作需要,特拟定本法子。
第二条 局内各类车辆,应成立车辆打点档案,由办公室统一打点。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手艺打点,要具体记入手艺档案。记载内容搜罗:车辆根基情形和首要机能、运行情形、首要部件改换、维修情形、车辆交通事情等。
第三条 机关车辆的使用打点、油料、维修、调养及闯祸措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机关车辆严酷执行定人驾驶,未经办公室主任核准不得自行换车,非专职司机未经局长赞成,不得私行动用车辆。
第五条 机关车辆严酷定点停放,除局发班车外,无非凡情形,非工作时刻车辆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以便打点。
第六条 局率领用车或执行非凡使命时,除有明晰交待外,司机应在车上期待,不得随便分开泊车地址,贻误工作。
第七条 司机应自觉遵守规范打点、从命调剂,严酷遵守交通轨则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注重节约,保证行车平安,做到准时出车、文明驾驶、热情处事,按划定填写用车挂号和用车签字。
第八条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剂使用。首要保证局率领公务用车,老干部用车优先保证,处室用车要提前一天填报用车申请单,由办公室按照情形统筹放置,但因为车辆资本的限制,无法保证。
第九条 以局机关名义组织工作组,下下层搜检工浸染车,牵头部门应提前填报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放置。
第十条 司机要增强车辆的正常维护和调养,连结车辆内外洁净,连结车况运行精采。
第十一条 车辆维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按打算进行,连结机能精采,平安靠得住。
第十二条 车辆故障维修,应填写维修报批单,搜罗维修项目、维修时刻、维修地址、费用预算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赞成并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
第十三条 车辆发生事情,驾驶员要实时急救伤员,设法呵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和奉告办公室,期待有关部门措置,不得私行措置和逃离现场。
第十四条 按照闯祸措置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情责任划分,视车辆损失踪水平,给以驾驶员响应的赏罚。
第十五条 私行出车,出借车、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情,由车辆责任人负责,情节严重者应付法令责任。
第十六条 因驾驶员对车辆调养不到位或强行带故障上路,造成车辆机件严重损坏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小我承担。
第十七条 本法子由办公室负责诠释。
第十八条 附件
1、机关用车挂号表
2、车辆维修申请单
3、车辆维修使用挂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