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八条 本社办公室为本社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的接待机构。除理事长、办公室主任外,任何人不能代表本社回覆股东的咨询,更不能披露本社的任何信息。
第十九条 如属于监管政府划定的理当披露的某项信息,理事长或其指定的理事分歧意披露该信息时,办公室秘书应按照有关划定向监管政府如实陈述请示,如监管政府认为应披露时,本社理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理事长或其指定的理事无论是否赞成披露某项信息,均应在信息通知布告文本上签定赞成披露或分歧意披露的明晰定见。需要时,可在签定定见前搜聚本社常年法令参谋或其他中介机构的定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本社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姑且性商业奥秘或者监管政府认可的其他气象,实时披露可能损害本社益处或者误导投资者,而且合适以下前提的,应向监管政府申请暂缓披露,声名暂缓的理由和刻日:
1、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露;
2、本社营业经营尚未因该项信息披露所涉及事项发生异常波动。
第二十二条 本社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神秘,商业奥秘或者监管政府认可的其他气象,披露可能导致本社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令律例或损害本社的益处可以向监管政府申请宽免披露。
第五章 按期陈述
第二十三条 本社理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竣事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陈述。年度陈述理当编制成正本和摘要两种形式。其名目和内容搜罗:
1、主要提醒。内容搜罗理事会及其理事的承诺、陈述编制者及其声明、陈述是否审计。
2、本社根基情形。搜罗名称、注册地、邮编、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联系人、首要财政数据和指标。
3、股本变换及股东情形。
4、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根基情形。
5、理事会对本陈述期整体经营情形的评价。
6、主要事项声名。搜罗法人治理情形、分红送配、重年夜营业勾当、重年夜诉讼等。
7、备查文件目录。
8、财政陈述及完整的会计报表《资产欠债表》、《损益表》、《营业状况表》、《利润分配表》。
本社年度陈述中的财政会计陈述必需经具有相关营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社理当在年度陈述司理事会审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政府陈述,经审核后,在《眉山日报》上刊登年度陈述摘要,并将年度陈述正文和摘要放存本社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五条 本社理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竣事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半年度陈述。半年度陈述理当编制成正本和摘要两种形式。其名目和内容按本轨制第二十三条划定编制。
第二十六条 本社理当在半年度陈述司理事会审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政府陈述,经审核后,在《眉山日报》上刊登半年度陈述摘要,并将半年度陈述正文和摘要放存本社办公室备查。
第六章 姑且陈述
第二十七条 本社理当在股东年夜会召开之前以通知布告体例通知股东。股东年夜会通知中理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刻、地址、体例,以及会议召集人等事项,并充实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在股东年夜会竣事后,本社应实时将股东年夜会抉择和通知布告文稿报送监管政府,并将股东年夜会抉择和通知布告文稿放存本社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八条 领受、捐赠资产应在接管、捐赠资产实施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节 本社其他重年夜事务的信息披露搜罗:重年夜法令诉讼、理事会、监事会人员、高级打点人员变换、重年夜资产变换等。 (谈判..)
第三十条 本社理当关注传布前言对本社的报道。对本社正常经营和营业成长按照可能发生重年夜影响的信息,理当发布媒体信息澄清通知布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打点
第三十一条 本社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搜罗按期陈述和姑且陈述)要成立专卷存档保管。股东年夜会文件,理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八章 信息保密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本社营业经营发生重年夜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否则,对由此发生的不良影响负全数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理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本社营业经营已经受此信息影响较着发生异常波动时,本社理当当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第三十三条 因为有关人员的失踪职给本社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踪时,应对其给以处分,并究查其抵偿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轨制司理事会审议经由过程后生效,由理事会诠释。
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