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实时填写党费证,实时记入台帐,实时出榜发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关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友谊形及有关凭证张榜发布并保留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延党费上缴时刻,禁绝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需严厉措置。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轨制
(一)共产党员必需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需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抉择妄想必需合适群众的益处。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楷模。其首要使命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惟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使命的完成;正确指导和辅佐群众勤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指导干部群众进修贯彻《平正易近道德培植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连结清廉自律,发扬艰辛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豪侈华侈、不收纳行贿、不索拿卡要等加害群众益处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禁绝参入赌钱,禁绝参入嫖娼卖yin,禁绝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过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按期搜检,党员要按期向党组织陈述请示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形。
七、平易近主评议党员轨制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划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平易近主评议。
(二)平易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率领下,采纳“坚持尺度、安身教育、区别看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当真组织进行。注重防止走过场。
(三)平易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进修教育、自我评价、平易近主评议、组织考查、赞誉和措置等轨范,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异党员,又评出不及格党员。对优异党员要予以赞誉;对不及格党员要分袂作出期限更正,劝退和除名的措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熟悉错误的立场,给以恰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打点轨制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加入党的组织糊口,接管党内外群众的看管,不许可有任何不加入党的组织糊口、不接管党内外群众看管的非凡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持续六个月不加入党的组织糊口,按自行脱党措置。
(二)党员外出时刻一个月以上,必需向支部乞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赞成。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姑且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实信,加入地址地党组织糊口;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加入地址地党组织糊口。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刻较长的,应成立姑且党支部或姑且党小组,按期开展组织糊口。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加入组织糊口。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陈述请示一次思惟、进修和工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