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20**年,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与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区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推进“平安爱辉”建设。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32件183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下降3%,人数下降8%;经审查批准逮捕111件157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下降4%;人数下降8%,不批捕21件26人,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7件9人,无逮捕必要的12件14人,不构成犯罪的2件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8件270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上升1.1%,人数上升5.1%;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58件245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5.6%;不起诉5件5人,侦查机关撤案7件9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4件7人,正在审查4件4人,无超期羁押,无错案,平均办案时限10.5天;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4件,与去年同期比上升50%,其中来信1件,与去年同期比下降83%,来访23件,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8%,受理赔偿案件2件,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进行梳理、分流和妥善处理,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全部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无越级访和进京访。
———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自侦部门为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转变观念,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了查办经济案件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长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明办案纪律,杜绝了办案事故的发生。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2件,立案8件,大案3件。其中,贪污案6件,挪用公款2件。所立案件全部移送起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渎职侵权检察局在案件线索少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寻找案源。共受理案件线索8件8人,出查7件7人,其中,立案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同时,还注重加强渎职犯罪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从而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我院积极按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警示教育、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等重点工作。加大对《黑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深入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五个一”同步预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加强了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年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1件/次,追漏犯11人;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案件线索6件,经初查已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公诉部门追诉漏罪漏犯9起6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7件7人,防止错案发生7件9人,提出意见和建议11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2件,审查终结10件,提请抗诉6件,市院已提出抗诉5件,均发回法院再申,法院改判2件,维持1件。
二、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我院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院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举措,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干警实际,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两项活动始终,精心准备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通过上党课、观看录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干警理论修养;认真开展向常贵文、张会杰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立导向、育典型、树正气,在全院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一流意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工作中,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面对困难不言难、自加压力带头干,想方设法打开局面、创造特色,全院各项工作快速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