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维权工作做法和体会
如王律师涉嫌诈骗一案,这是一个因当事人举报律师伪造退款收条引起的案件。
20**年9月16日,我会管辖的沿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因涉嫌诈骗,被xx市公安局西乡塘区分局北湖派出所刑事拘留。事发后我会及时派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了解情况,经查得知,案件起因是王律师于2000年1月和10月,代理重型机械厂的两件执行案后,因发生追索律师代理费的诉讼,王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盖有重型机械厂公章的48万元退款收条,作为被告方的重型机械厂对此收条持有异议,便举报王律师伪造退款收条进行诈骗。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规定,认为王律师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诈骗,其嫌疑伪造的退款收条已纳入王律师诉重型机械厂清偿律师代理费的民事诉讼程序审查,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过审理。王律师与举报人重型机械厂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在民事诉讼中所举证据的真伪,应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据此,20**年9月19日市司法局以《关于王xx律师涉嫌诈骗案的意见函》的公函形式向xx市公安局提出。20**年9月22日我会又向xx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王xx律师涉嫌诈骗罪一案的建议书》,恳请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监督,并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王xx律师涉嫌诈骗罪不予批准。2 005年9月28日王律师得以无罪释放。
www.qz26.com再一个是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制止个别律师违反执业纪律挑唆业主起诉的紧急请示,该公司还将文抄报区司法厅、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
该公司在文中称:由于我公司开发经验不足,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在商品房销售时将“在房屋交付使用60日内,将需要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条款)写入合同条款。而在目前条件下60日内交全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客观上是做不到的。20**年3月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梁xx律师在代理金湾花城一业主仲裁案中发现我公司这一漏洞,即紧抓不放以作生财之道。现已纠集大约60多户业主准备起诉,如我公司开发的其他楼盘业主起诉,将要赔偿2000多万元,公司将遭到重大经济损失。
该公司最后认为梁xx、徐xx律师为了谋求个人私利,运用如此恶劣的不正当手段,激化矛盾,是明显的只讲私利,不讲政治的表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并要求对该律师的行为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会配合市司法行政部门查实后认为,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梁xx、徐xx律师在代理金湾花城部分业主与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明显的违规事实。要求对当事律师给予处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年11月15日市司法局以公函方式对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复函,并抄报市政府、区司法厅、市政法委。这个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的事件因此得到平息。
上述案件和事件的圆满解决与xx市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护律师依法执业方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分不开的。因此律师协会主动向当地市委、政府、人大汇报工作,并与当地公、检、法部门进行交流,以引起领导的重视是非常必要的。
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律师维权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但是与履行律师执业无关的律师个人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不是律师维权委员会维权的范围,只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服务途径解决。今年我们就遇到这么一个案件,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协会对该所律师刘x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进行维权。
20**年3月31日刘xx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到刘xx被刑事拘留的通知。该律师事务所认为“依据律师协会的章程和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权益的工作惯例”,并由“律师协会的维权委员会和刑事辩护委员会同时参与,为刘xx提供法律帮助”,向律师协会提出要求。
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领导接到报告后非常重视,立即派员到办案单位了解情况。据查 ,20**年3月9日晚刘律师在xx市人民政府驻xx办事处大院宿舍区内散发xx功宣传品,被保安人员发现并在其携带的塑料袋中缴获了xx功宣传折页,事后,公安部门又在其住处查获大量有关xx功宣传品。经查,刘xx在湖北省农村金融管理学校任教期间已参加xx功活动,是当地在册xx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