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工作总结
20**年市地籍工作总结
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地籍处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地籍工作以《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及《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针,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地籍信息化建设和土地数据真实性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关于土地产权工作
(一)土地登记发证进展情况
按照省厅地籍处的要求,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土地登记发证
进展情况的调研。我市从1987年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工作以来,一直将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作为促进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的重要举措。通过近二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年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9.9162万本,发证率为84.76%;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为0.8979万本,发证率为97.28%;[找材料 到.-.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58.1937万本,发证率为58.16%,其中,农村宅基地发证数为55.4219万本,发证率为58.85%;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数为4.7304万本,发证率为75.38%。
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1.7827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数为0.0251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有权属纠纷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41.8659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其中农村宅基地未登记数为38.7451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城镇住房用地未登记数为1.5446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及权属资料不全。
20**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587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114本,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40120本,基本上满足用户需要按时完成了登记发证任务。
(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
根据《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国土资厅发[20**]70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实施了该项工作,于20**年10月15日全面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永州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秦坤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满喜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的领导。
2、开展自查自纠
2.1 自查整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及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8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汇总表》和自查情况报告。
2.2 检查验收。9月1日至10日,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进行检查。9月10日至15日我局地籍科对全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3、检查汇总情况
通过三个检查小组对各县、区(场)的检查,全市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为198人,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中持证上岗人88 人;共检查宗地56690宗,[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其中不规范宗地3731宗,占抽查宗地6.6%;不规范宗地中登记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0宗, 登记程序不符合规定的65宗,土地确权登记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7宗,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的1016宗,土地登记中形成的资料文件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418宗,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的653宗,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不规范的1550宗,未支付全部出让金登记的30宗,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的1宗;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3111宗;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的40宗,败诉6宗,赔偿金额2.7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3.1 不执行“五不登记”的4宗。主要是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属市本级3宗进行了土地登记(依据永州市文件对已交80%的出让金的可以给予登记);对于这三宗国有土地,我们将通知各使用权者在年底前将剩余的出让金补交,否则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双牌县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宗地1宗,已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