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请性公文报告的类型
(一)工作报告
凡是用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报告,都是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又可分为综合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两种。
综合报告涉及面宽,要把主要工作范围之内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可以有主次的区分,但不能有大的遗漏。大到国务院提供给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小到某单位向上级提供的年度、季度、月份工作报告,都属于这种类型。
专题报告的涉及面窄,只针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或者某一项具体工作进行汇报,如党的机关关于“三讲”工作的报告,行政机关关于技术革新工作的报告等等。
(二)情况报告
如果本单位出现了正常工作秩序之外的情况,譬如说发生了事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等,对工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应该及时向上级将有关情况原原本本的进行汇报。
即使对工作没有太大影响,一些有倾向性的新动态、新风气,以及最近出现的新事物等等,必要时也要向上级报告。
凡此种种,都属于“情况报告”。作为下级机关,有责任做到“下情上达”,保证上级机关耳聪目明,对下面的情况始终了如指掌,这就是情况报告的意义。如果隐情不报,则是一种失职的表现。
(三)建议报告
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某方面工作有了深思熟虑、切实可行的设想之后,将其归纳整理成意见、办法、方案,上报上级,希望上级机关采纳,这就是建议报告。如林业部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
对于建议报告,上级如果采纳,可能会批转给有关部门实施,这是建议报告目的的最终实现。但上级部门也可能不予采纳,这也是很正常的。作为下级机关,有建议的权力,却没有逼迫上级机关一定采纳的权力,对此,也要有清醒的认识。
(四)答复报告
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报告,称为答复报告。这种报告内容针对性最强,上级询问什么,就答复什么,不能答非所问。对待上级机关的询问,一定要慎重,如果不了解真情,要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再作答复。
(五)报送报告
这是向上级报送文件、物件时使用的报告,正文通常非常简略,只需写明“现将××××报上,请指正(请查收)”即可。真正有意义的内容都在所报送的文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