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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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二)《特许店经营手册》;(三)《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四)《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五)《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六)《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七)《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八)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保密协议》;(九)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十)《担保协议》;(十一)《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及附属文件;(十二)《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附属文件;(十三)《分特许经营合同》及其附件;(十四)_________。第一百六十六条替代责任由于分部及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及其他行为损害了第三人权益时,由负有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因分部及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与品牌而向总部主张权利的,总部应当尽力维护系统的的合法权益。总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具体确定系统内部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如属分部或加盟店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应当承担总部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总部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第一百六十七条担保保证人对分部在本合同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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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许店经营手册》;
(三)《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四)《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五)《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
(六)《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七)《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八)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保密协议》;
(九)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
(十)《担保协议》;
(十一)《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及附属文件;
(十二)《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附属文件;
(十三)《分特许经营合同》及其附件;
(十四)_________。
第一百六十六条 替代责任
由于分部及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及其他行为损害了第三人权益时,由负有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人因分部及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与品牌而向总部主张权利的,总部应当尽力维护系统的的合法权益。总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具体确定系统内部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如属分部或加盟店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应当承担总部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总部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一百六十七条 担保
保证人对分部在本合同中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二年,自分部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六十八条 保险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投保险别、投保金额和投保范围办理有关财产、人身保险。其中,_________保险应指定总部为受益人。
第一百六十九条 非盈利保证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向分部详细说明了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难及合同内容。总部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分部开展特许经营事业作出的盈利保证。
第一百七十条 商业风险
分部认识到投资特许经营的商业风险,特许经营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一项依赖于分部的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商业活动。分部将通过培训等途径使自己掌握特许经营系统的操作规范与方法。分部将与总部及其他分部同心协力以完成本协议的宗旨和目标。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不可抗力
总部或分部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之内,总部或分部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时通知,则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总部和分部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部保存_________份,分部保存_________份。分部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应当向总部申请,分部不得复制本合同。
分部应当对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分部有关人员需查阅本合同文本,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查阅制度,经分部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因诉讼所需,可以将本合同复印件提交仲裁委员会、代理案件的律师,但应与代理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声明
分部声明:分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十五章 附则——术语定义
本合同——指总部与分部签订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以及合同附件。
主合同——指总部与分部签订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属协议——合同附件中标明“协议”字样的附属文件。
分特许合同——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店——指特许经营系统设立的营业机构,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直营店——指由分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直接投资(独资或合资)设立的特许店。
加盟店——指分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许可第三人(加盟商)设立的特许店。
加盟商——指向分部提出加盟申请,与分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第三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义设立特许店,则加盟商与加盟店指向同一个人。
(二)《特许店经营手册》;
(三)《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四)《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五)《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
(六)《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七)《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八)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保密协议》;
(九)分部及其董事、经理、_________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
(十)《担保协议》;
(十一)《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及附属文件;
(十二)《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附属文件;
(十三)《分特许经营合同》及其附件;
(十四)_________。
第一百六十六条 替代责任
由于分部及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及其他行为损害了第三人权益时,由负有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人因分部及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与品牌而向总部主张权利的,总部应当尽力维护系统的的合法权益。总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具体确定系统内部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如属分部或加盟店过错的,分部或加盟店应当承担总部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总部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一百六十七条 担保
保证人对分部在本合同中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二年,自分部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六十八条 保险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投保险别、投保金额和投保范围办理有关财产、人身保险。其中,_________保险应指定总部为受益人。
第一百六十九条 非盈利保证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向分部详细说明了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难及合同内容。总部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分部开展特许经营事业作出的盈利保证。
第一百七十条 商业风险
分部认识到投资特许经营的商业风险,特许经营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一项依赖于分部的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商业活动。分部将通过培训等途径使自己掌握特许经营系统的操作规范与方法。分部将与总部及其他分部同心协力以完成本协议的宗旨和目标。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不可抗力
总部或分部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之内,总部或分部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时通知,则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总部和分部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部保存_________份,分部保存_________份。分部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应当向总部申请,分部不得复制本合同。
分部应当对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分部有关人员需查阅本合同文本,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查阅制度,经分部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因诉讼所需,可以将本合同复印件提交仲裁委员会、代理案件的律师,但应与代理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声明
分部声明:分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十五章 附则——术语定义
本合同——指总部与分部签订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以及合同附件。
主合同——指总部与分部签订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属协议——合同附件中标明“协议”字样的附属文件。
分特许合同——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店——指特许经营系统设立的营业机构,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直营店——指由分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直接投资(独资或合资)设立的特许店。
加盟店——指分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许可第三人(加盟商)设立的特许店。
加盟商——指向分部提出加盟申请,与分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第三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义设立特许店,则加盟商与加盟店指向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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