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领导班子既局长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医疗保险完善政策、扩大范围、规范管理三管齐下,更多职工享受到了医疗保险保障。到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2737个,参保职工41.3万人,比年初增加5.8万人;“两个定点”机构达106家,参保人员全部使用联名IC卡结算,通过网络结算住院费用占住院病人总数的80%。今年累计筹集医保资金21328万元,支付15947万元。按照“保障一体”的要求,为6180名离休干部提供了医疗管理服务。同时,我们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为企业改革发展解除后顾之忧,如对困难企业,我们采取了先开展大病统筹、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过渡办法,已有18户企业通过这一办法解决了职工的大病医疗问题。
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开展了工伤调查摸底和费率测算,制定了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作。今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1500户,参保职工27.6万人,新增参保4.7万人,收缴基金3000万元,作出工伤认定2198例,有1800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2264个,在职职工11.3万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3.94亿元,收缴率为98.5%;共为2.7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88亿元。全市29.88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共收取保费1652.8万元,支付养老金599.3万元。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40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7328万元,完成省计划的113.6%,共为5.2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9980万元。
积极做好困难群体的保障工作。为全市6866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620万元。认真做好困难(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市直626名困难(破产)企业的军转干部已纳入医疗保险统筹,为444名军转干部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为符合条件的2名军转干部办理了退休手续。初步开展了社会医疗救助,将淄博铁路医院定为“淄博市下岗失业人员优惠就医医院”,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到该医院就医,可以减免挂号费、门诊诊疗费、急救出诊费,同时对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以及各种大型检查和操作费用减免20%。
(三)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不断改进劳动工资宏观管理工作,今年彻底取消了企业职工档案工资的行政审批,发布了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对229个职位(工种)的市场价位进行了数据采集和测定,实行了劳动保障综合数据远程直报。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市227户企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其中有126户企业通过协商签订了工资协议。下达复转军人安置安置计划1746人,“军嫂”安置计划13人。
针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加重的问题,我们及时采取对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明确了拖欠工资的标准,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具体的补发意见,不断加大依法查处的力度。今年以来,累计为1.62万名区县属以上企业职工补发拖欠工资7016万元,一是督促企业补发拖欠工资4150万元。二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协调有关部门通过资产变现为职工补发拖欠1924万元。三是通过监察和仲裁依法为职工追讨工资942万元。近期,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会议部署,在全市集中力量开展了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专项执法检查,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快立快查快结,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近一个月以来,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已受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案件近百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建立解决拖欠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实现工资支付的正常化。
(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我们把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到“第一要务”的高度来认识,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氛围,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年,建立了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组织了首次评选工作,有25名同志获“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享受政府津贴,有28名同志获“淄博市技术能手”称号,还有4名同志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积极引导技工教育由规模向质量转变,全市技工学校共招收新生6901人,其中高级班1966人;市区县属技工学校录取新生4575人,完成计划的124.6%,其中市高级技校录取新生1536人,超计划9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