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状况调研报告
20**年,全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近2600万元,26.5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基本上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到65%,比20**年提高11个百分点。黄石市下陆区20**年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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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区、街两级共筹资54万多元,按法定标准全额落实了4438名独生子女当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黄石港区、黄石开发区也基本上全额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关注热点,同心协力落实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优惠政策
为了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近年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等地以
“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采取了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关爱女孩、关注女性,出台了系列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武汉市市政府在起草《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过程中,非常重视吸收计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节育并发症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教育部门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增加5分的优录加分政策;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边远城区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奖励;民政部门对因受灾、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女孩户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相应的配套救助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置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在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安排资助贫困学生时,优先照顾女孩户家庭。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专门针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新洲区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已绝育的独(双)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的规定》,对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给予帮扶和优惠,成立了“关爱女孩基金”,对高考分数线的女孩户家庭的孩子给予2000-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蔡甸区从1998年起对农村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除按规定落实独生子女有关奖励政策外,另外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黄陂区投入5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孩家庭。
据不完全统计,20**年,全市各区为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12521户,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贫困救助金、困难补助金近59万元,惠及女孩4531人,减免学杂费6200人次,合计44万元。
为推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发展,市人口计生委开展20**年“武汉市关爱女孩阳光援助行”活动,对170名按政策生育的独女户、双女户贫困家庭和20**年高考成绩优异、家庭困难的计划生育女孩户分别给予800-1000元的援助。
黄石市阳新县积极实施阳光普照“纯女部落”工程,完善女孩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年起,该县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省专项拨款中切块4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对全县二女户、终身一女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家庭实行帮扶,确保她们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救济保险、基本建设、收益用工和项目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二女户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免收10%学杂费,考取一类重点大学的奖励1000元;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分别减免10%—15%的医疗服务费和5%药费;对农村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终身一女户,除享受二女户一切优惠待遇外,并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给予减免50%的医疗费;县直单位要为所驻村二女户提供不少于500元的帮扶资金,帮助二女户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据统计,该县已为340个村的二女户家庭落实了帮扶项目,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20万元,20**年将会有近3000个纯女户家庭普遍受益。20**年该县在过去已办理了养老项目的基础上,将二女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由政府部门负担50%的养老保险费,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农村低保;同时对农村终身一女户办理1000元的养老保险。
(三)突破难点,积极探索建立二女户结扎节育奖励措施
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有利于新形势下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近年来,武汉、黄石、仙桃、鄂州等地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儿后结扎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有效地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