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17年度“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含教育、食品卫生等公共安全)。(20分,扣分不封顶)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分。未建立(以上报镇安办的资料为准)不给分,建立了但单位行政负责人不是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录,5分。少1次扣1分,对安全生产事故无具体记载和解决意见,少1件扣1分;定期检查、监督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4分。至少每月检查、督促1次,以检查记录为准少1次扣0.3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5分。一般性事故12小时内报告镇安办,未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未报1次2分,迟报1次扣1分。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未在1小时内直到第一现场组织抢救,1次扣2分;目标控制3分。发生一般性不安全事故1次扣0.5分,发生伤亡事故(死亡人数1人以上)1次扣2分。责权管理范围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或已排查出有重特大事故隐患未组织消除前允许生产1件次扣1分;未履行其它工作要求在总分中扣分:各村、各成员单位每半年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即分别于今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上报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村、本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及下一步工作的思想和方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无报告1次扣2分,迟报1次扣0.5分。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整体改进等情况,按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未报1次扣2分,迟报1次扣1分。
三、考核结果
1、村(居)考核分值按照比例纳入综合考核中;
2、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对当事人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的命名为先进单位,80分—94分的为合格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4、考核结果在全镇通报,单位考核分值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