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侨务局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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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力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监督多元化,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8459户20000人,低保金924.19万元。
(四)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实施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县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
助(修改)实施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严格操作程序,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的力度,我们针对全县城乡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尤其是身患重病的城乡困难家庭,积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患病无钱医治的给予提前救助。实施救助工作中严格把关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20**年全县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达8972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5.84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75人,救助金25.0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8897人,救助金70.8万元。
三、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年初遭受低温灾害,又先后遭受了“3·29”、“4·14”风暴灾和“7·17”、“8·09”、“9·26”洪涝灾害。10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农作物严重受损、民房倒塌、部分道路桥损坏,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据统计,全县今年各种自然灾害累计受灾人口达159265人(次),因灾倒塌房屋47间,损坏房屋3877间,农作物水稻、旱稻、橡胶、茶叶、玉米等受灾27384公倾,绝收1020公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65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672万元。
灾情发生后,我局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查、上报灾情,安抚灾民,及时调运救灾物资发往灾区,并指导群众生产自救。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97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建设资金292万元,修复民房3877间;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105元,救济人口12640人;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2600余床、衣物15000余件,救济人数15000余人;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民政局抗震救灾工作预案》及《**县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规范了抗灾救灾工作。
(二)社会捐助工作
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有序,组织严密。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年初南方雪灾和四川汶川“5·12”地震的捐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设点开展捐赠活动历时7天,共募集社会捐款193588.59元,其中:向南方雪灾募集捐款48424.5万元;向四川汶川地震募集捐款1887457.09元,参与接收老挝政府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木材1000立方(价值50万美元),所募集到的捐款及物资全部汇往灾区。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8.2万元,物资3643件,接收上海捐赠物资衣被等物资共1.5万件。捐赠款物已发往全县灾区和困难群众手中。
四、双拥优抚安置成绩突出
(一)双拥工作
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完善双拥工作活动计划、考核检查、评比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积极支持部队的建设。全年接收安置转业干部4人,安置随调,随军家属3人,解决了56名驻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和11户军人住房困难问题。党政军把双拥工作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地保证了双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县51个军警民共建点有81%被国家、省、州、县评为先进单位。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根据全国双拥办、民政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国拥办[20**]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云办通[20**]31号)精神,积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拨款1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组织优抚对象参加全省巡回医疗检查371人,免费发放各种药品7万余元。全年共发放伤残保健金146952元,“三属”定补364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63408元。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欢送退伍老兵活动,向退伍老兵赠送价值2万余元的纪念品,进一步抓落实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全年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57553元。积极做好“春节”慰问、“八一”走访座谈的活动。组织部份烈士家属到金平、河口为**籍烈士扫墓和**籍援老五支队的部份退伍老兵到老挝进行扫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