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GMP、GSP认证工作
今年,根据自治区局的部署,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认证工作。
一是在今年5、6月份,精心组织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整体提高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据统计,我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有229人参加了培训,338人参加了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297人,占参考人数的88.4%,取得药学技术负责人资格的有249人,占参考人数的74.1%。通过培训和考试,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方便了管理相对人申报GSP认证,还为企业节约了开支,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好评。
二是我局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日,下到各个乡镇开展GSP知识培训,主动对辖区企业逐个进行帮促与指导,为企业解决在实施GS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同志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休息日或是加班加点下乡帮助企业解决GS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帮助解决业务车辆不足等。据统计,我市三区两县市共有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527家,共有494家递交了GSP认证申请及材料。目前,我市县以下除了7家因未整改完毕等待再次安排追踪检查外,已经有48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对未申请GSP认证的34家企业年底将监督全部关停。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20**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力度,一手抓好日常监管和规范,一手抓好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全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截止10月底,共为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7家,共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20家,全市现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23家(连锁门店99家、城区59家、县级138家、乡镇级496家、村级31家)。受区局委托,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仓库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的现场审查上报工作,共计19家,并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12家分支机构进行组织验收,按时完成区局委托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努力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以稽查队办案为主、重大案件集中联合行动的办法开展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98人次,出动车辆263车次,共检查1710个单位,发现问题174个,责令整改22个,立案查处118个,结案78件,案值70.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6万元,罚款47.15万元,罚没款金额已超过20**年全年罚没款总数,切实履行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
三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局的布置,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到10月底止,共抽取药品样品505个品种,超额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
四是今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有关部门,集中在城郊垃圾处理场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共集中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5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
今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假劣药品及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
一是在3月15日,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宣传车、出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药品和真假药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以防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损害和受到损害后的解决办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二是在10月15日,按照国家局及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行了宣传活动,在贵港城区群众聚集地分别设点进行大力宣传,在显著位置搭建了投诉咨询服务平台及意见箱,以此为契机做好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组织我市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承诺。据统计,我局这次宣传日活动,在贵港日报刊登了1个专版,电视台播报新闻2次,共摆放宣传板报总数30个,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共分发宣传资料1.38万多份,粘贴海报1000套,悬挂标语(横幅)总数115条,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解答群众600多个咨询问题,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增强了健康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更好宣传了我局自身工作职责,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形象,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政府、群众的好评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