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六、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我局开展了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一窗”式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一系列方便纳税人的服务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国税形象。
七、建立了反腐败预警机制。按照反腐败工作重点逐渐由被动的事后查处向主动的事前防范转移的要求和《南方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警机制(试行)》,我局建立了反腐败预警机制,制定了《汉安县国家税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警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稽查局、城区管理分局、徐家管理分局三个重点预警信息联系点,并按季向市国税局报告了各单位每季度的预警信息。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事前防范能力和监督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了“三个确保”。
八、加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党纪发[20**]9号)和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在职业务自学活动的通知》(川纪办[20**]48号)精神,从20**年 7月份开始,我们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在职业务自学活动。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现代经济、现代法律、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科学知识的同时,还有计划地、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夯实基础,使纪检监察干部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并通过了省国税局监察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考试。
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解放不够;二是工作作风缺乏深入;三是缺乏创新意识;四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总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