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
积极开展城区油烟、噪声污染整治,认真做好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废气监管。今年以来,受理办结群众污染投诉件64件,政府督办件3件,人大、政协提案5件。
3、巩固两河流域(富蕴段)水环境整治成果。积极配合地区环境监测站对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两河流域(富蕴段)水质监测,编制了两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规划;实施河谷围栏470公里,目前两河流域(富蕴段)水质稳定达到地面水一类标准,确保了两河流域(富蕴段)水质环境的安全。
4、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富蕴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实施方案》、《富蕴县矿产生态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了8场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并周密安排认真部署、付诸行动。同时,按照要求相应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上下互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5、认真实施生态保护工作。编制了《富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有计划地对我县实施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
三、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实施落实。
1、合理规划,统一布局。面对富蕴县经济在矿业的驱动下得到突飞猛进发展,县委、县政府将我县域内的工矿企业按照地理布局设立成了五个工业园区,使各企业可以得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并实施和推行入园环评准入制度。环保局也取缔原有的一批生产工艺落后的“十五小”企业,同时,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新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议制度,未做环评的单位和企业,无论规模大小,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
2、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保局每年都组织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培训班以及现场观摩会,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下达不同任务,并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由原来的宏观管理转向量化管理,把环保工作贯穿于生产的各个环节。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管理时效。我县今年建立了重大污染项目环境影响听证制度,在项目建设前期邀请人大、政协、专家和周边居民等方面人员组成听证团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在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明确各项环保目标,制定相应的措施,严格检查,严抓落实。
4、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水泥厂目前已利用铜矿冶炼废渣、各选矿尾渣和煤矸石1.6万吨;目前可可托海有313万吨铍矿石未得到利用,铍冶炼厂完全使用的是可可托海稀有矿原来废弃的矿石,铍冶炼厂年产铍精矿石1602吨,需废矿石20万吨,可可托海碳化硅厂所使用的原料也是由原可可托海稀有矿废矿石中提取,年可利用废渣10万吨以上。新兴云母制品厂年产量750吨,年使用原来云母厂废弃的尾渣中的碎云母1000余吨。这些项目的建设,为富蕴县发展循环经济和减污增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我们也加大了宣传和学习力度,开展各企业厂区美化、净化、绿化、硬化等评比活动,要求企业逐年增加绿化面积,绿化面积最终要保持占厂区面积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