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20**年以来,我县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建立完善了县委和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及时调整了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各乡镇都成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县委县府还出台了《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各乡镇开展规范化建设和争创示范工作。通个积极努力,我县司前畲族镇被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松垟乡秀涧上村、西旸镇老鹰岩村、仕阳镇龟垟村被子授予“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
2、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成立XX县城镇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制定了城镇社区工作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罗阳镇实施了“村居共存”的过渡社区模式,撤销原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四个居民委员会,按现有东内、东外、北内、北外、南内、南外、西内、西外8个行政村的管辖区域,分别成立东城、飞龙、北城、砂堤、南城、桂花亭、西城、大深垟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8月28日,罗阳镇东城等8个社区正式挂牌成立。10月,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组建成立。
3、民间组织在培育与管理中不断求发展。积极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实行“三个制度”,即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一站式审批制度,审批项目从受理、审查到核准发证、公告做到一站式审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年检中做到年检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年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参检率达98%以上,合格率100%。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共有46家,其中新登记成立的6家,注销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33家,新登记成立的6家,注销8家。同时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在登记管理上适当降低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帮助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完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县有各类经济协会49家,其中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6家,发展社员1200余户,带动农户6575户,每年帮助农民社员户均增收2000余元。另外,完成了16家乡镇敬老院登记工作。
(四)优抚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1、巩固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安置成果。20**年冬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军人148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共有30人,除1名转业士官作为重点安置安排就业岗位外,其余的29名全部实行货币安置,共发放安置补偿金61.6万元,自谋职业率连续四年保持100%。20**年冬季退伍军人的接收工作已结束,接收137人,其中非农户口的城镇义务兵有20人,伤残军人3人。在深化退伍安置工作改革中,我们提前1年安置城镇义务兵,将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在城镇义务兵退伍报到时发放,目前领取工作已完成90%。
2、加强双拥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继承优良传统,做好“春节”、“八一”慰问。在春节期间,我们为全县319户义务兵家属送上65.86万元的优待金,为361户现役士官军属送去10.85万元的慰问金,为全县127户烈士家属和670户现役军属送去对联,同时还为6393人退役军人等各种对象送去年历画,于细微处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八一”前夕,还举行军民座谈会,帮助部队营房改造、设备添置等部分资金缺口,同时送上了3.22万元慰问金。7月28日,还举行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庆祝建军七十九周年联欢晚会。
3、加大对优抚对象生活的保障力度。对全县930名重点优抚对象和760社救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855名重点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增加20万元。严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好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提标工作,26名在乡残疾军人按不同等级不同比例增发抚恤金,年增加6.9万元;399位二老人员每年每人增加20元,年增加9.5万元。与此同时,将全县145名红军失散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了7种对象的信息采集数据库建设,经核查,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和企业残疾军人215人;完成了20**年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工作,新增20**年冬季退役的残疾军人2名,烈士家属1名,自然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