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合村并组工作经验总结
2、把党组织的设立规定搞准。按照有关规定,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50人至100人之间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我镇由25个小村合并成的9个大村,党员人数均在50人至71人之间,因而,我们在9个合并村设立总支,总支之下按原小村区域设立支部,既符合规定又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3、把干部的任免政策搞准。一是把党内干部任免政策搞准。《党章》规定,成立村级党的新组织、撤销村级党的原有组织,由乡镇党委决定;在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党委可以调动或指派村级党组织的负责人。根据这一规定,我们以镇党委的名义,任命了各合并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二是把村委会干部任免政策搞准。根据有关规定,合并后原各村村委会自行解体,组成人员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鉴于目前各合并村组织换届选举的时机还不成熟,我们以党委名义,确定了各合并村村委会代理主任、副主任、委员,在换届选举前负责村务工作。
(三)把方案搞细。
积极稳妥搞好合村并组工作,必须要有一套比较完善周全的实施方案,宜细不宜粗。在制订实施方案中,我们坚持做到周密细致,把握“五性”。
1、把握原则性。根据合村并组的工作特性,我们确定了合村并组的“五大原则”:一是经济主导原则。要以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便于管理原则。规模要适中,布局要合理,管理范围和人口结构要便于村民自治;三是减轻负担原则。通过合并,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村级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尊重“三性”原则。即尊重历史性、习惯性、认同性。从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流向和习惯考虑,宜撤则撤,宜并则并,宜稳则稳;五是民主法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把上级精神、党委决定和群众意愿有机地统一起来。
2、把握灵活性。根据上级关于平原湖区村级规模以五千人为宜的要求,我们紧扣规定,又不死扣规定,根据实际,灵活掌握。我们对5个人口在2200人至2600人之间的行政村没有进行合并,保留原有建制不变,对2个人口分别为2300人和2600人的行政村,根据实际,安排与其他村合并。在这次合并中,两个村合并的有3例,三个村合并的有5例,四个村合并的有1例,合并村人口数最多的达5439人,人口最少的有2749人。
3、把握可行性。在这次合并中,我们首先确定的村“两委”干部职数限定为5人,但考虑到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护优秀干部,有利于平衡村际关系,我们将一个村干部职数调整为7人,将三个村干部职数调整为6人。
4、把握特殊性。在这次合并中,我们普遍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代理主任,实行“一肩挑”,村“一把手”原则上从合并前各村主职中选配。考虑到各合并村的不同特性,有4个合并村没有安排“一肩挑”,从镇机关选派了2名干部到两个合并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代理主任。
5、把握长远性。为了搞好合村并组的配套工作,保证村级工作正常运转,实现规范管理,我们向全镇各村转发了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印发了《簰洲湾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就两个文件精神的落实措施和操作办法对各村主职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
(四)把工作搞实。
搞好合村并组,离不开实实在在具体细致的实际操作。在这次合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目标明确、工作到位,一步一个脚印。
1、摸清动态,消除隐患。为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保持平稳,我们围绕“三个摸清”,即摸清干部思想动态、摸清群众思想动态、摸清各类矛盾隐患,普遍要求走访“三种人”,谈好两次话。走访“三种人”,一是走访相关各村老支书、老主任,二是走访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劳模,三是走访县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谈好两次话,第一次是合并前与各村干部谈好话,第二次是宣布合并村班子之前,与合并村新任班子成员谈好话,与不再任职的原任村干部谈好话。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我们要求各工作专班做到开好三个会,送好一张宣传单,发出一份倡议书。一是开好村“两委”会、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有广播的村还要开好广播会;二是向全部合并村7336户农户每户送达一份《合村并组工作宣传单》,作为“门神”张贴起来;三是镇里召开县级党代会簰洲湾镇代表团全体代表座谈会,签发了《致全镇共产党员倡议书》,并将倡议书发到全镇每一名党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