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涉密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涉密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
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查漏补缺,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性建设,各级必须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计生局成立以张夏珍为组长,王军民、孙晓灵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使此项工作的推进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
2、加强培训,提高微机操作员业务技能。区计生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微机操作员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各镇办要积极为微机操作员创造条件,全力支持他们抓好岗位学习,使其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3、做好考核,强化检查激励机制。区计生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月度及年度考核力度,加大考核分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对按时完成阶段性及全年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