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非换届时可提前一个月左右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
4.3.3.2.3 向下级工会发出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其内容一般包括:
召开大会的依据;
大会的任务;
大会召开的时间或预定时间;
筹备大会的组织领导;
大会代表总数、构成及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代表的条件及代表的产生办法
其他具体要求。
4.3.3.2.4 其他工作,主要包括:
草拟并印刷大会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草拟两个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设计印刷选票,预备票箱等。
4.3.3.3 舆论准备,由大会秘书处负责。
4.3.3.4 材料准备
4.3.3.4.1 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
回顾和总结过去工作;
提出今后一段时间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措施;
号召广大会员、职工为完成目标而奋斗。
4.3.3.4.2 起草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其基本内容包括:
过去一年内工会经费的拔入情况;
过去一年内工会经费的支出情况;
过去一年内工会经费的收支平衡情况;
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经验、不足和产生的作用等。
4.3.3.4.3 起草开幕词,内容一般包括:
宣布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明确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作用及其历史地位;
概述今后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大会应注意的事项。
4.3.3.4.4 起草闭幕词,内容一般包括:
宣布大会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提出贯彻大会精神、决议的要求;
号召全体会员为完成大会确定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宣布大会闭幕。
4.3.3.5 会务准备,包括会场布置等。
4.4 工会选举工作
4.4.1 工会民主选举的对象
4.4.1.1 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
4.4.1.2 经审会主任、委员;
4.4.1.3 出席各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4.4.1.4 代表组长及分会主席;
4.4.1.5 女职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4.4.1.5 工会小组长。
4.4.2 对工会民主选举的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