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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协会章程

10-15 21:48:32 来源:http://www.qz26.com 职业规划解释   阅读:8520
导读:(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如职业生涯规划讲座企业交流、社会实践调查等;(四)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见习活动;(五)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活动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有表决权、批评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六)享受其他会员应当享受的权利;(七)会员有退会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但退会前要及时提出申请,担任理事的会员退会前要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第三十三条 社员基本义务;(一) 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二) 自觉维护社团形象;(三) 及时缴纳社费:10元;(四)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团安排的任务。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五) 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有原则,服从统一安排管理。第三十四条 社员纪律:(一) 社团纪律是社团内部各级组织和全体社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团进步、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全体社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团纪律。(二) 社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社团会议或活动者视其自动退社。(三)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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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如职业生涯规划讲座企业交流、社会实践调查等;

(四)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见习活动;

(五)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活动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有表决权、批评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六)享受其他会员应当享受的权利;

(七)会员有退会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但退会前要及时提出申请,担任理事的会员退会前要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社员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二)  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三)  及时缴纳社费:10元;

(四)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团安排的任务。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

(五) 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有原则,服从统一安排管理。

第三十四条 社员纪律:


(一)  社团纪律是社团内部各级组织和全体社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团进步、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全体社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团纪律。

(二)  社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社团会议或活动者视其自动退社。

(三)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

(四)  社员缺乏勤奋意志、没有进取心、不履行社员义务,社团有权对其批评或警告,严重者劝其退社。

(五)    其它理由。

第五章 组织制度

第三十五条 社团严格按照国家是法律、校纪校规和社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十六条 社团共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秘书长助理2名,其它部门部长各1名,助理1-2名,社团各组织机构负责人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干部例会。


第三十七条 社团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社员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的制度。


第三十八条 社团实行常务理事会集中领导制和分工责任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全体社员大会为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  审议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www.qz26.com  


(二)  会长:统筹社团全局,组织、协调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聘请顾问及名誉理事;

4、配情增减协会实体机构;

5、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出席社会活动;

6、内部各项制度;

7、开展协会日常工作;

8、其它协会工作事项。


(三)副会长: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做好社员思想工作,出席各部门内部例会,策划组织社团各项活动及其它协会工作事项,直接对社团会长负责。


(四)  秘书处:负责起草社团各类文件,联络各部门并向其传达文件精神,协助社长、 副社长开展各项工作,直接对社团会长负责。


(五)  部门部长:分管本部门具体工作,领导、监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加强与社员的沟通联系。


(六) 助理:协助保部长开展本部门工作。主持部门内部会议,传达社团管理理念,管理,分配本部门社员开展活动,对本部门部长负责。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改组、更名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委会提出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郧阳医学院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上交学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由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指导、监督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会会长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秘书处提案,1/2以上社团常务理事会成员通过,2/3以上社团社员通过方能进行。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社团拥有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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